
期刊简介
《武汉植物学研究》为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植物学综合性学术期刊(学报级),1983年创刊,国内外公开发行。主编由植物学家黄宏文研究员担任;编委会由国内植物学及各分支学科的专家、学者共47人(其中5位院士)组成。本刊以促进学术交流,推动学科发展,为国民经济建设服务为宗旨,主要报道植物学及各分支学科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方面具创新性、有重要意义的原始研究论文和最新研究成果,植物学研究的新技术、新方法等。栏目设置有:研究论文、技术与方法、综合评述、研究简报、学术讨论、重要书刊评介、学术动态等。主要读者对象为从事植物学研究的科技人员、大专院校师生,以及相关学科的科技工作者。 《武汉植物学研究》是中国科技核心期刊、中国中文核心期刊,已被美国《化学文摘》(CA)、俄罗斯《文摘杂志》(AJ)、美国《生物学文摘》(BA)、日本《科学技术文献速报》(JST)、英国《国际农业与生物科学研究中心》文摘(CABI)、美国《剑桥科学文摘:自然科学》(CSA:NS)、波兰《哥白尼索引》(IC)、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(CSCD)核心库、中国科技论文与引文数据库(CSTPCD)、中国知识资源总库《中国科技期刊精品数据库》、中国生物学文献数据库、中国核心期刊(遴选)数据库、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(CAJCED)、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(SWIC)、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(CJFD)、《中国生物学文摘》、《中国农业文摘》、《中国林业文摘》、《中国药学文摘》等20余种数据库或检索期刊收录。现已与美、英、日、瑞士等国家的十多个单位建立了期刊交换关系。本刊曾四次荣获湖北省优秀科技期刊奖,并曾获全国优秀科技期刊奖、中国科学院优秀期刊奖。 《武汉植物学研究》为双月刊,大16开本,全铜版纸印刷。国际标准刊号:ISSN 1000-470X,国内统一刊号:CN 42-1149 / Q。国外由中国国际图书贸易总公司发行,发行代号:BM872;国内邮发代号:38-103,定价15.00元,全年90.00元。 编辑部地址:武汉市武昌磨山中科院武汉植物园内 邮政编码:430074 电话:027-87510755
学术不端的7种行为,论文撰写者务必规避!
时间:2024-05-31 14:31:17
在学术研究领域,尽管偶然的失误难以避免且通常可以谅解,但近年来,抄袭、剽窃和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却屡次出现。此类行为对个人声誉构成严重影响,更对学术界的风气带来不良冲击,削弱了公众对学术界的信赖。
许多研究者在学术道德和规范方面的认知不足,可能在无意中触及学术不端的红线;另一些人则因为过度担忧触碰学术不端界限,即便只是引用几句话也会心生惶恐。鉴于此,本文旨在阐明七种学术不端行为,以便研究者在撰写论文时能够明确界限,有效规避。
01 过度抄袭
有些人误以为只要复制粘贴的内容不多,就不算抄袭。然而,学术不端的界定通常是基于查重率,一般高于30%则被视为抄袭。但值得注意的是,即便查重率低于30%,如果论文在方法、结构、数据或结论上与已发表论文高度相似,或者直接照搬查重系统无法检测的图表和图像,同样被视为抄袭。
02 各类造假行为
这包括数据造假、图片造假以及仿真造假等。由于数据和图片都可以被篡改,当实验数据不理想或实验结果不明显时,有些人可能会选择调整关键数据,以使实验数据“符合预期”。这种行为即被视为学术造假。
03 论文与作者之前发表的文章重复率过高
虽然抄袭他人的作品是不被允许的,但许多人误以为抄袭自己的作品是可行的。然而,由于研究者的研究方向通常较为固定,新论文往往基于以往的研究。如果新论文与旧论文之间存在过多的重复内容,那么这篇新论文的学术创新性必然会受到质疑。因此,“抄袭自己”同样被视为抄袭行为。
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就明确禁止这种过度的自我重复行为。
04 论文在发表前被他人剽窃
在期刊审稿过程中,论文会经过期刊编辑、外部审稿专家和期刊主编等多人之手,这给了某些“有心人”剽窃他人论文的机会。有作者曾分享过自己的论文在投稿过程中被抄袭的经历:原创论文在投稿给某期刊后被退稿,但在改投其他期刊时却被告知论文“涉嫌抄袭”,原来该论文已被他人抢先发表。虽然这种情况并不常见,但给原作者带来了极大的困扰和无法辩解的冤屈。
05 引用重要参考文献而未标注
在撰写论文时,我们无需标注所有读过的文献,但应确保所引用的重要参考文献都得到适当的标注。然而,许多人在把握“重要”的度时感到困惑,导致出现引用了参考文献却未进行标注的情况。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发生,我们应明确:当引用他人的学术观点、数据资料等内容时,必须进行标注;而对于教科书中众所周知的原理、公式等内容,则无需标注引用。
06 “一稿多投”的争议行为
近年来,“一稿多投”是否属于学术不端行为引发了广泛争议。尽管许多期刊都将“一稿多投”视为学术不端行为并可能因此将作者列入黑名单;但另一方面,许多作者认为期刊审稿过程漫长且退稿率高,“一稿多投”似乎是提高论文发表效率的无奈之举。然而,大多数期刊都强烈反对“一稿多投”行为,因为这可能导致期刊进行无效工作并引发版权纠纷。因此,建议作者避免采取“一稿多投”的做法。
07 不恰当的署名行为
只有对论文有实际贡献的作者才享有署名权。我国法律明确禁止在他人作品上随意署名,即使作者自己在作品上署了他人的名字也是违法的。不恰当的署名行为包括无故侵占他人成果、让真正作者无法署名、让对研究没有贡献的人在作品中“搭便车”以及擅自使用知名作者的名字来提高自己作品或出版物的声誉等。为了避免这些不恰当的署名行为发生,我们应确保每位署名作者都对论文做出了实质性的贡献。